近日,《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》经江苏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共6章37条,主要内容包括:适应改革要求,明确蚕种管理新体制;保护蚕遗传资源,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;突出保障措施,强化产业扶持政策;依法加强监管,保障产业健康发展。《办法》的出台,对于进一步加强蚕遗传资源保护,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,保障蚕种质量安全,促进江苏省茧丝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 |
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,充分发挥蚕种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,进一步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,江苏省人民政府结合江苏省实际,对1998年发布实施、2002年修正的《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51号)进行了全面修订。《办法》修订主要依据2015年修正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,参照原农业部2006年发布施行的《蚕种管理办法》(原农业部令第68号),借鉴浙江、广西、四川等省(区)蚕种管理的经验和做法。 |